一文说透代入感的本质,以及增强代入感的方法

我们先来说代入感的本质是什么。
所谓的代入感其实就是人与人之间情感的共鸣,看到他人悲惨的境遇,我心里感到难受,这就是代入感的其中一种。
从写作的角度来说,作为写手首先要清楚一件事,代入感并非简单的角色替换,而是读者的大脑通过文本符号,在自身认知的场景下产生的深度共鸣的现象。
这句话里有个重点,就是自身认知,所以,作品精准地判断绝大部分读者群体非常重要,也就是说,你在下笔的时候需要知道你的作品将来要面对的是一群什么样的人,比如,把一本商战小说推给在工厂流水线上班的人,大概率会得到差评,因为他们根本不理解,也看不懂。
一般来讲,代入感分三个层面,第一种叫感知投射,用文字刺激读者引发的体感反应,比如描写人物焦虑的桥段:“喉咙里卡着半块融化的薄荷糖,凉得发疼,每吞咽一次锁骨下便会传来阵阵的钝痛。”焦虑不能光写干焦急,甚至用一个个成语的形式出现,而是要写出身体的反应,从而让读者感知。
又如表现孤独:“冰箱的嗡鸣在这个房间里听来震耳欲聋。”冰箱的声音不可能是震耳欲聋的,这里用“震耳欲聋”表现的是在极度的孤独下,任何的声音都会被无限放大,从而烘托出孤感的感觉。
再如描写时间氛围:“高考前三个月,教室里的空气厚重得让人透不过气来。”由时间到心情,衬托出紧张。
以上说的就是由感知投射带来的代入感,要让读者产生感知上的情感投射,你的文字必须要跟人的身体、心理、情绪挂钩,否则是产生不了代入感的。
第二种叫情感共振,也就是说你描写的情感是普遍性存在的,是大多数人都经历过的或是看到过的,只有熟悉的情感,才能引起普遍的共振,比如人类的生离死别,但如果你描写的情感不具备普遍性,或者说写的很生硬,为了伤感而伤感,很假,那肯定就不会产生代入感。
作家描写情感,实际上是分享内心私秘的事情,然后将这种私秘转化为集体的记忆,从而产生共振。比如张爱玲的很多作品,其实是将童年缺爱的创伤,转化为“得不到的永远在骚动”(源自《红玫瑰与白玫瑰》)的都市情感症候。这样的情感是普遍性的,是绝大部分人都经历过的,被作者剖析出来后,遂引起了强烈的情感共鸣,这也是作家需要捕捉情感共通点的重要性。
其次是捕捉集体记忆,从而引发强烈的共鸣,比如疫情,在特定的每个人都印象深刻的大环境下,再加入每个人都经历过的事情,然后捕捉到情感的共鸣点,必然会产生很强的代入感。
第三种就是前面提到的认知同频。就是说你写到的东西,需要在读者的认知范围内,假设让一位科学家给普通大众写一本科普书,但他用了大量的专业理论知识,这显然就超出了读者的认知,自然就产生不了代入感。
事实上,大多数读者或者观众,在他们决定打开某本书或某个剧的时候,他们已经下意识到的认为,该书或该剧是在他的理解认知范围内的,不然他不可能去打开,那么作者在写的时候,也需要做好这方面的准备,即书中提到的东西,是可以让读者接纳的,有的时候把复杂的事物简单化,在写作这个领域来说反而是最复杂的,因为你需要去解构复杂的事物,让读者能够理解。
这一块在具体的写作中,最好做到有序地释放认知信息,如释放一大半,保留了一小半,让读者去脑补或者猜测,在这个脑补或猜测过程中,实际上代入感就已经出来了。
比如在写悬疑小说的时候,“她对着镜子削苹果,刀痕与十年前的旧疤重合。”已知的是削苹果和疤痕,未知的是十年前、旧疤,从而形成认知张力,在读者脑补的过程中形成代入感。
比如前几年的热播剧《我在他乡挺好的》本质上说的是都市青年体面生存和自我救赎的认知撕裂,这样的情感处理,实际上在读者认可的范围内植入了大部分观众的“潜在情感和人格”,因为每个人都曾有过自我怀疑,有过在努力过程中被现实击垮的阵痛。
以上就是三点代入感产生的方式,以及代入感的本质,最高级的代入感,是让读者忘记在阅读,仿如在经历;作者不是在制造代入感,而是为读者的记忆与想象,提供一个精确的共鸣接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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